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保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oka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58166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领导。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局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发布,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督促、检查、考评等,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严格审查,进一步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对于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局内制定了四级审核制度,即原作者要自查自审、发布人员进行二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三审、相关分管业务领导进行四审,以确保无涉及机密信息。政府信息由分管负责人审阅签字通过后,方能公开,确保无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对外发布。
三是分门别类,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目录。年中通过网站优化,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分类,优化后的分类除原有的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政务新闻,新增加了政策、公示公告、依申请公开等目录,更加细化了政务信息公开类别,使得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更广,透明度更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2020年企业成长工程、科学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使用分配工作活动中,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从出台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到出台第一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再到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实现了“一条龙”式的公开透明,提升了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主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0年,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共收到主办、会办的建议、提案4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在政务系统上进行了公开,均达到“三个100%”,即办复率、见面率、首次反馈意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2.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通过自查发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任何差错,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是提升协同配合程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步。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局办公室与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联系,协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加快队伍建设速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摒弃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要敢于公开,善于公开。通过不断的学习先进,改变思维,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结合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职能,通过不断地宣传引导,使公众对信息公开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康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3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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