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4-20352 | 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中共保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 公开日期: | 2024-08-16 | ||
标题: | 中共保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24年保康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4-08-16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教育局 |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保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教领导小组发〔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保康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管理,依规统筹进入。教育部门要依据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严格审核进校园活动内容,从严管控进校园事项。要做好统筹,在不影响工作落实和教育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频次、控制时长、缩减范围和规模。严禁相同或相似主题事项多头多次进同一所学校。按照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及有上级依据申请开展的各类创建、检查、监测、监督、试点、竞赛等活动,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核报备程序。对涉及师生参与的竞赛、征集、答题等活动,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
二、优化整合,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强化对白名单准入事项全过程指导,促进各类进校园社会事务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安排有相关活动的,不重复进入。学校要将进校园事项与课程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等有机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进校园事项管理要求,非必要不组织开展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保障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完善机制,加强进校园事项监督。教育部门要严把工作部署关、部门文件会签关、进校园活动准入关,建立健全进校园事项评估制度和监测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2024年保康县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县级事项白名单
中共保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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