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由保康县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促进公开透明为关键;讲清交通政策、传播交通动态、展示交通特色为核心,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工作人员,建立了审查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及时修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需要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实行“三级会签”,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用活载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保康融媒体、微信群、云上保康、襄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网站等多渠道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以及交通系统的政务工作新闻。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参与和获取相关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的参与度和利用率,展示交通系统的风采。
(四)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保康县交通运输局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4条,公开了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政策,同时也公开了一些交通动态,如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和交通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新闻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019年45项(大项27项包含子项45项) | 2020年45项,增0项 | 2020年处理95件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019年75项(大项68项包含子项75项) | 2020年75项,增0项 | 2020年处理0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019年133项 | 2020年133项,增0项 | 2020年处理0件 |
行政强制 | 2019年9项 | 2020年9项,增0项 | 2020年处理0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视频会议设备、办公设备 | 219420.0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以来,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时效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待加强宣传推广。三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确保公开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干部职工的考核,提高干部职工申报信息的积极性,及时回应社会评议,对产生良好反响的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康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5日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地址:保康县清溪路8号 邮编:441600
E-mail:bkzwgk@baok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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