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1-26753 | 主题分类: | 扶贫 | ||
发布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的函 | ||||
文号: | 保乡振函〔2021〕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1-07-0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乡振函〔202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为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学生,实现应补尽补。
二、扶持对象及范围
全县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含未解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学生。上述扶持对象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助学对象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补助资金分春、秋两学期进行发放,每学期2500元/人,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四、时间安排
1.春季学期。前期,各乡镇已根据《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保扶组办发〔2021〕16号)要求,完成了今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的核查认定工作,省乡村振兴局要求各县(市、区)待国家乡村振兴局反馈2021年春季学期“参考数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与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当期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名单)之后,再对“参考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复查结束后公告公示。
2.秋季学期。①对象核查:9月1日至10月31日;②县级复核:11月1日至11日;③公告公示:11月12日至17日;④拨付补助资金:11月30日以前。
五、认定程序
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认定工作,继续采用入户核准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数据运用。2021年秋季学期,各乡镇根据县乡村振兴局下发的2021年保康县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信息、2021年春季学期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数据(或国家乡村振兴局提供参考数据)为参考,入户开展核查认定。
(二)入户认定
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参考数据,没有覆盖全县所有脱贫家庭学生,还有一部分县外中职教育学生无法进行统计。因此,各乡镇要组织各村、驻村工作队开展地毯式摸底核查,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入户开展认定要把握以下几个标准:一是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名单(或国家乡村振兴局提供参考数据)中的学生,秋季学期继续就读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填写《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因参军、休学、退学、辍学、毕业等原因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填写《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同时需要学生提供“2021年秋季学期缴费发票照片、2021年秋季学期学籍证明照片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截图”作为辅助认定资料。在保康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读书的学生不用提供辅助认定资料,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找学校提供。二是未在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名单(或国家乡村振兴局提供参考数据)之列、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必须提供2021年秋季学期学籍证明照片,再填写《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进行资格认定。
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学生家长一定要在《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上面签字,村委会加盖公章。学生家长在外务工不便签字的,由入户核查人员电话确认后代签。
(三)数据审核
1.乡镇审核:各乡镇将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汇总至《2021年**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汇总表》,并对数据逐一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认定结果为“符合”的学生信息汇总至《2021年***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经乡镇分管领导签字、政府盖章后,与确认书、辅助认定资料、附件4(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政府盖章)于10月31日前,一起报送县乡村振兴局(需同步报送excel数据汇总表)。
2.县级复核:县乡村振兴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对照辅助认定资料逐一进行复核。
(四)公示公告
复核结束后,根据最终审核认定名单,县、乡、村三级同步开展公示公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
公示期结束后,各乡镇以函件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乡村振兴局收到各乡镇上报拨款申请以后,再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六)数据录入
补助资金拨付后,县乡村振兴局统一组织各乡镇雨露计划项目管理人员将当期享受雨露计划助学政策的学生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七)查漏补缺
各乡镇适时组织各村开展自查整改查漏补缺工作,发现漏补对象要按照认定程序,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补发补助。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各驻村工作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抓好全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作的统筹安排、检查督导、对象复核认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划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助学政策宣传工作,督导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时清理上报已辍学、退学的学生学籍信息;县人社局负责抓好应届中、高等职业教育毕业学生就业安置工作;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做好校园政策宣传和学籍清理工作;各乡镇负责抓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摸底核查、数据审核等工作;各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驻点村做好政策宣传和助学对象核查认定工作。
(二)广泛政策宣传。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和驻村工作队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入户宣传、会议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肃追责问责。群众利益无小事,国家惠农政策必须落实到位。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认定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上报、谁负责,凡是被各级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检查、审计发现当期“应补未补”问题,县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2.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
3.2021年**村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汇总表
4.2021年**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汇总表
5.2021年**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
保康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doc附件:
附件2:学生未在校就读确认书.doc附件:
附件3:2021年XXX村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汇总表.doc附件:
附件4:2021年XXX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对象核查汇总表.doc附件:
附件5:2021年XXX乡(镇)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doc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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