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1-2023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08-13 | ||
标题: | 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文号: | 保政发〔2021〕1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生效时间: | 2021-08-11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政发〔2021〕16号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康县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保政发〔2017〕21号)文件决定继续有效、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1年7月28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内)继续有效14件,废止17件,宣布失效12件,修改后重新发布1件;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7件,废止10件,宣布失效39件,修改后重新发布1件。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
2.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
3.决定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
4.决定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5.决定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7件
6.决定废止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
7.决定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9件
8.决定修改后重新发布的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1-8.docx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李广儒 负责人:余兴湶
保康县融媒体中心联系电话:0710-58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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