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索引号: 011199529/2025-08568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3-26
标题: 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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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2025-03-26 终止时间: 来源: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餐饮油烟治理有待加强,督察发现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处理效果不佳。

二、整改目标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有效管控油烟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的监管执法;负责指导、督促各地依法查处餐饮业大气污染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各地对餐饮服务单位(场所)进行排查摸底;负责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清洗、建立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在期限内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或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移交城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严把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关。

(三)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未安装和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监管及处罚力度,使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空档,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监管过程中需要对油烟和噪声进行检测、检验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使用情况抽查检查170余次,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油烟污染信访件3件,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油烟污染信访件2件,督导相关餐饮单位安装了净化装置,油烟类信访数量明显降低。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逐户摸底清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油烟净化设备运行不正常的餐饮单位下达油烟污染整改告知书,建立了整改台账,确保油烟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对新开业小餐饮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新开业使用碳烧烤、未入店经营的小餐饮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核准。对新开业小餐饮单位进行油烟危害、油烟治理宣传工作,累计指导并规范110家新开业小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

(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居民小区、餐饮门店、早夜市及临时便民摊位等重点区域,宣传油烟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大气污染、油烟排放等相关问题,引导餐饮户增强责任意识,从源头减少油烟污染问题的出现,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取得实效。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以辖区内经营性餐饮门店、夜市烧烤集中经营区等为重点,采取入户宣讲、上门服务、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政策,不断提升餐饮单位参与油烟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共同治理油烟污染的有效模式,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8日)向保康县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陈雪芳   联系电话:5822854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