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99529/2024-34062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7 | ||
标题: | 中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印发《中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环组发〔2024〕10号) | ||||
文号: | 保环组发〔2024〕10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4-11-27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 |
中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开展了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7月26日,以大会形式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指出我局2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并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保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党组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保巡〔2024〕17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铁心向党,铁肩担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影响环保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从严从实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彻底改,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现美丽保康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奋力打造襄阳都市圈名副其实的绿色生态标杆区,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整改目标
(一)“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全盘接受、认真反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加强督查评估,实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既立足治标,又着眼治本,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着力解决制度机制等根本性问题,抓好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结合,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延伸拓展,弥补制度机制短板、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的过程,推进全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7月26日至10月26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26日至8月9日):制定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安排部署。
(二)整改落实阶段(8月10日至10月10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6日):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总结整改落实情况,从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审批流程上设规立矩,完善相关制度。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重视不够,仅仅领学了相关文件,讨论交流不够深入,业务学习不够入心,随机抽查3名中层干部,其中有2名同志对“全国生态日”基本常识不知晓。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通过党组中心组引领示范学、支部主题党日交流学、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学习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指导实践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一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好2024年度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责任领导:邓仁和、杨芳、张世扬;责任股室:各股室、二级单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牵头作用发挥不够。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牵头承担着先行区建设4项重点任务,未就牵头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未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未跟踪督办工作推进情况,作为牵头单位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调度,加大先行区建设,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护航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县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引领作用,在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一体推进先行区建设。(责任领导:邓仁和、杨芳、张世扬;责任股室:各股室、二级单位;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情况
1.水环境安全底线保障存在短板
(1)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滞后。2023年,襄阳市“百吨千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任务保康县12个,目前还有6个保护区划分没有完成,完成率50%,位居全市倒数第三。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歇马镇欧店村、店垭镇神龙村、大林村、马良镇漆园村、赵家山村、城关镇三溪沟村6个农村“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二是聘请第三方编制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争取9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分工作。(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水办;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足。根据《湖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地应该规范设立界址界标、警示和宣传标牌,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全县11个乡镇有5个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达到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马桥、歇马、马良、寺坪、店垭等5个乡镇按照《湖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设置界址界标、警示和宣传标牌等。二是举一反三,对其他乡镇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对警示标语损坏的及时提醒乡镇进行整改,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水办;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截止2023年12月,全县257个行政村,仍有133个行政村(约占56%)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襄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襄政办发〔2023〕20号)要求,分年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4年新增完成2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治理率达到57.63%。二是加强摸排调查,将人口聚集较多、污水排放量大、尚未开展治理的村优先纳入治理范围。(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综合股;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4)重点流域日常监管还有不足。2023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保康县南河流域玛瑙观有5个月断面水质超过二类标准。南河流域总磷超过地表水三类标准,达到0.357毫克/升。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环境风险排查。组织人员对南河流域污染源、水系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厘清入河口底数、流域水系关系,持续开展达标攻坚。二是抓好污染防治。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污水除磷效果;完善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对排查发现的过渡湾村二组20余户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南河问题,争取政策支持过渡湾镇新建一处人工湿地,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地减少面源污染,削减入河污染负荷。三是抓好联防联控。加强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沟通联系,做到上下游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携手共同做好南河流域水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玛瑙观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四是加强巡查监管。对南河流域沿线重点排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责任领导:杨芳、张世扬;责任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保障生态安全底线还有不足
(1)保康县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治理工作较为滞后。根据襄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安排,保康县2023年应完成沮河入河排污口排查80%的溯源工作、30%的整治任务。截至2023年12月7日,生态环境保康分局才制定《保康县沮河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排污口排查23个,除2个无需整治外,其它排污口整治工作未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保康县沮河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沮河入河排污口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等工作,明确相关乡镇和责任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整治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整治验收。制定沮河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台账和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单位、监管单位、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在确保排污口完成整治措施、达到整治目标,明确后期监管要求并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后,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三是开展追责问责。对巡察反馈的工作迟缓、落实不力问题倒查追责。对后期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压实工作责任。(责任领导:杨芳;责任股室:监测站;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县城重点水源地保护有待加强。2024年4月13日,实地检查发现,金盘洞水库周边围网人为打开2处,无围网6处,破损1处。从金盘洞到雷家岭村,水库沿岸钓鱼人数达20余人。水库边丢弃垃圾较多,水中有垃圾漂浮物。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监察记录》台账,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金盘洞饮用水源保护区未达到每月2人次的巡查工作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金盘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设施建设,对围网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尽快进行修缮或更换。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每月至少安排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金盘洞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2次以上的巡查,规范填写《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监察记录》。三是不定期对库区周边进行巡查,与公安、农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损坏围网、垂钓现象等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阻。(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2024年第一季度,日处理量达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3套,目前有5套无法正常运行。黄堡镇岞峪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年久失修破损,存在污水跑冒滴漏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现场巡查,摸清黄堡镇岞峪村、歇马镇欧店村、马良镇潮水村、店垭镇锅厂村、马桥镇九里川村等5个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对可通过维修、疏通等方式恢复运行的管网进行整改,力争在2024年底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综合股;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提升
(1)餐饮油烟排放治理还有不足。2023年,沿河公园入口处6家烧烤摊位露天经营,人民体育场、紫薇广场、康富市场巷子等餐饮商户排放油烟造成空气污染,群众3次投诉,被湖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3件涉及餐饮油烟问题的信访件已分别由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整改完成。二是稳步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按照县委编办意见,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通力协作,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力度。(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大气办;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大气环境质量还不够稳定。保康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磷石膏长期堆积存放黄堡镇大坪村2组。2024年4月13日,经实地检查发现,磷石膏堆场上面网状编织物,因长期风吹日晒,已完全风化,大部分磷石膏完全处于裸露状态,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磷石膏进行覆盖,降低扬尘污染。二是督促企业尽快启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磷石膏消纳,减少磷石膏堆存。(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4.土壤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压力较大。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够,养殖污染投诉时有发生,2023年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7件,其中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3件。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群众投诉3件涉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养殖行为,对群众投诉多、环境影响大的养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欠缺妥善方法。保康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磷石膏长期堆积存放黄堡镇大坪村2组。2024年4月13日,经实地检查发现,磷石膏堆场上面罩有网状编织物,因长期风吹日晒,已完全风化,大部分磷石膏完全处于裸露状态,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对磷石膏进行覆盖,降低扬尘污染。二是督促企业尽快启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磷石膏消纳,减少磷石膏堆存。(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5.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存在差距
(1)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不足。截止目前,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执法设备装备间、调解室、案件审理室还没有实现单独设立,执法车辆配置没有达到5人1车。
整改措施:一是从监测站调整办公用房设立执法装备间、调解室、案件审理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二是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政府汇报,改善执法车辆等设备不足问题。(责任领导:张世扬、杨芳;责任股室:执法大队、监测站;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2)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监测力量薄弱,目前只能开展噪音、水环境(水温、PH值、悬浮物等)部分简单的监测工作。监测设备老化,业务培训指导断档,监测能力不能满足现实环境要求,每年需聘请第三方专业资质单位实施监测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人员力量,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借助环保管家技术优势,对监测站人员在现场操作、数据整理、编印技术文件方面进行业务指导把关,提供技术支撑。邀请市监测中心和环保管家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学习检验技术,从而快速达到上岗要求,独立开展项目。二是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监测能力。按照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严格落实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管理评审、内审执行到位,全面提高监测能力。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应急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药品采购、设备检定和必要设备采购工作经费。配备应急检测和快速检测设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监测人员应急检测能力。(责任领导:杨芳;责任股室:监测站;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3)环境执法监管存在漏洞。2023年8月,保康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摄像移位,工作人员调整摄像头,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被县公安局立案。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巡回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力度,现场检查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以案为鉴,持续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责任领导:张世扬;责任股室:执法大队;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6.项目建设推进缓慢。2023年6月,县政府办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生态环境保康分局综合完成率24.02%,在县直单位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陈家河流域治理项目是保康县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项目区域跨城关镇和马桥镇。2023年1月5日施工,建设工期24个月,目前完成项目60%,实施进度较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沟衔接,切实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督促项目施工方倒排工期,划分时间节点,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责任领导:杨芳;责任股室:项目办;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县生态环境分局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仁和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芳和副科级干部张世扬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以赴抓统筹协调、任务落实、督办指导、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单位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整改重点和整改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高效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各责任股室、二级单位整改情况和工作台账于9月30日前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动汇报,争取指导。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县委第三巡察组进行汇报,继续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我局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全县生态环保事业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主办:保康县政府办
承办:保康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保康县融媒体中心(新闻、技术)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股股长:吴吉香 负责人:蔡 雨
保康县市民之家服务咨询电话:0710-599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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