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3日
索引号: 011199529/2022-22582 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日期: 2022-08-23
标题: 关于动态调整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2022-08-24 终止时间: 来源: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优化监管方式,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和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发改委发布的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文件精神,发改对《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保康县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保康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清单名称变化情况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及《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市本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2022年8月15日发布)要求,我收费清单名称统一规范为《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保康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保康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保康县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后期将根据省、市相关清单调整情况,继续实行动态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政策依据”有所增减;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接种服务费”由27元/剂次降为20元/剂次,不再保留“社会抚养费”项目。

)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部分收费项目名称变更,收费标准进行了更新和细化。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坚持目录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清单之外无收费,坚持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清单可通过登录保康县政府网站-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基层政务公开栏查阅,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常态化公示。

(三)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清单》,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1.保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2.保康县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

3.保康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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